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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8日上午在南京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合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665.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通过记名方式对会议内容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273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股2股,另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应公司邀请,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分红派息实施办法: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2日,除息日:2012年7月13日。自2012年7月16日起所有股东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特此公告。
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