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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城市公立医院硬件都可以与星级宾馆媲美,给人第一感觉是“不差钱”,然而商务部近日的一份统计报告,却直指公立医院拖欠药品流通企业账款久久不还,药品流通企业对此敢怒不敢言。
不久前发布的商务部《2011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1年,药品批发直报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74.1%。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对25个省市44家药品批发企业2011年应收账款情况开展典型调查的数据显示:药品批发企业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平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131天,应收账款总额434.7亿元,占对公立医疗机构营业收入的36.3%。
可以说公立医院成为了药品流通的一堵墙,阻挡了药品流通业的健康发展。公立医院严重占压药品批发企业资金,不仅导致依靠银行贷款采购药品的批发企业承担着沉重的财务费用负担,而且严重影响了整个药品流通行业现金流状况,制约了流通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对此,药品流通企业十分无奈,因为处于强势地位的公立医院垄断了大部分的药品市场。
新医改前,我国公立医院实行的是药品加成政策:允许医院买药之后加价15%再卖出去,以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在当年国家财政紧张时,这对医院的生存、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公立医院为了获得高额的加价利润,对药品的选择常常是 “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加重了患者负担,也扭曲了药品的正常流通。
这一政策使得公立医院选择了这样一种药品购销模式:一方面抬高药品采购价,以获得更多的合法加价;另一方面以返点和回扣形式向药品供货商要回采购价抬高部分,这样表面上执行了15%的加价率政策,实际上得到的卖药收益远超过15%。也因此导致了药价虚高以及药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
目前,大约80%的药品由公立医院的处方开出,在药品加成政策下,公立医院往往追求药品销售的高加价和高回扣,也导致我国药品流通业难以实现优胜劣汰和行业集中。据统计,我国现在大约有近6千家药品生产企业、1.3万多家药品流通企业、39万家零售企业,“多、散、小、乱”的现象一直在我国药品流通业长期存在。
新医改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了药品加成,并进行了包括补偿、人事、分配、管理等综合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基础医疗机构的收入由一般诊疗费、财政以及医保来补偿。基层医疗机构率先回归公益性,遏制了在药品流通环节可能出现的医院收取回扣、医生开药换取回扣等不正之风。
从今年开始,新医改进入第二阶段,在基层医疗机构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向县级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推进,7月1日,北京也加入到取消药品加成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开始以提高药事服务费等来弥补药品收入的损失。
无疑,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药品流通秩序有望重新构建,医药流通产业的结构也有望得到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