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2000万重奖500强企业是否“太大方”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3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导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日前,广州新增“重点总部企业培育奖”。根据奖励政策,广州将从2012年起,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奖励世界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2000万元奖励。

  政府重奖企业并不是什么新闻。2011年媒体就曾报道,国家级贫困县安徽省霍邱县在年财政全部收入只有7.05亿元的情况下,竟然斥资6亿元人民币奖励大昌矿业集团民营企业,令公众瞠目。广州市由于经济相对发达,重奖世界500强总部企业2000万元,拿出这样一笔钱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但是,用属于纳税人的钱来“奖励”,该不该如此“大方”同样值得商榷。

  一般而言,政府不必奖励企业。当然也有例外,假设企业或相关单位对于社会有重大突出贡献,如参与抗震救灾、抗洪抢险,如果事迹突出可以奖励。但广州市奖励企业的依据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或“企业排名”,这就大可不必。企业本身就是市场主体,为了生存或为了追逐利润,根本不需要什么“奖励”。

  再者,排名越靠前的企业,自然是纳税越多的企业。但纳税本身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也是一个法定的义务。如果从纳税数额考虑奖励,这更是多此一举。至于当地政府认为一些国内500强或世界500强企业给当地作出的“贡献”问题,也同样经不起推敲。企业因为规模壮大,经营效益好带动地方经济,以及创造就业岗位等同样是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之一,也不必奖励更不必重奖。当然,还有一个奖励公平问题,奖励大型企业却不奖励小型企业,这显然有失公平。大企业的责任就大,小企业的责任相对就小,以“排名”论奖励依据不足。

  其实,真正优秀企业看重的绝不是一次20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对于排名世界500强的企业来说,奖励2000万元不过是个“毛毛雨”。这类有潜力的企业真正看重的是当地政府提供的发展环境,包括人文的、社会的和治安的以及政策、金融信贷方面的扶助扶持等。真正给各个企业创造一个优良的发展环境,创造一个可以让企业“放开手脚”竞争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对企业才真正具有吸引力,也是政府的本分。

热词:

  • 奖励
  • 企业排名
  • 企业的社会责任
  • 排名
  • 贡献
  • 抗洪抢险
  • 矿业集团
  • 就业岗位
  • 大昌
  • 霍邱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