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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李静 刘夏)加多宝与广药关于王老吉的纷争继续发酵。昨日,加多宝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具一份从未发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该协议显示,加多宝有“独家”生产和销售红罐、瓶装王老吉的权利,期限是从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目前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尚在有效期。
广药对此称,加多宝出示的合同是两份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而上述两份补充协议已被裁定无效。
加多宝出示新证据
昨日,加多宝出具的相关资料显示,广药曾在2003年向商标局备案,此后在2008年和2009年两次出具证明,承认鸿道集团(加多宝母公司)在2013年1月19日前拥有王老吉红罐和瓶装独家使用权。加多宝方面强调,这份新证据独立于此前被判无效的两份合同。
今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也触发了两家激烈的冲突。
这一轮王老吉商标、红罐包装所有权的战争,已经持续两个多月。其间,双方均发布新产品,并互相指责对方侵权,都提起诉讼。
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说,“加多宝依据今天公布的这份协议,要求广药停止违约,但不会索赔。”
广药称该附属合同无效
广药集团回应称,加多宝今天所出示的合同是两份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用于工商备案。两份补充协议已经被裁定无效,附属备案合同亦无效。
广药指出,在仲裁过程中,加多宝方面已经作为证据出示过该份附属备案合同,在此基础上,仲裁庭做出了上述裁定结果。
2002年及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行贿,在商标许可合同还有8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分别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中第一份协议,将王老吉商标使用期限延长至2013年,第二份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裁决,《“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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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称海关将对广药提交涉
近日,拥有商标权的广药已经迅速推出红罐王老吉,且从商标到库存两方面围攻加多宝。广药声称已经将加多宝和销售商告上法庭,并获得立案受理;且表示已有海关查封库存的王老吉凉茶。
对此,昨日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海关扣留产品,目的仅是“调查”,并没有结论公布。且海关经办人员告之加多宝,广药违反海关办案程序,提前主动将此事披露给公众,将对广药提出交涉。(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