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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电梯维保单位被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4日 06: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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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张艳 记者 邹伟) 昨天,市质监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现场会,总结通报上半年全市电梯安全工作及监督检查情况。其中,9家电梯维保单位维保不到位,电梯定期检验一次检验合格率较低;8家电梯维保单位应急响应抽查不及时,未在规定的30分钟内赶到困人现场,分别被通报批评。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京电梯建设起步早、进程快,与同类城市相比,具有维保单位多、住宅电梯数量增长快、老旧住宅电梯多等特点。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市共有电梯40833台,在用38806台,使用单位5092家,维保单位128家。全市共有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7594名,持证电梯操作人员6960名。上半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但部分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规章制度不落实情况依然存在。

  上半年,全市质监部门加大了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及处理,共出动857人次,检查使用单位282家次,发现电梯安全隐患93项;检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68家;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全国率先实施100%检查。

  此外,质监部门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电梯投诉举报366起,问题主要包括: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未张贴;电梯报警装置失效;停电或系统故障引起的关人、异常停梯、死机、失速、乱层(溜层);物业不及时联系维修;设备运行故障率较高等十大方面。

  为加强电梯救援保障,市质监局还筹建了全市电梯快速救援网络已于5月初通过平台验收,第一批试点500台电梯数据已导入,并开始试运行。

  上半年查处20起电梯违法案件

  “迪康”违规维保电梯被逐出南京市场

  本报讯(通讯员 张艳 记者 邹伟) 记者昨从市质监局获悉,除了有17家电梯维保单位因维保不到位、应急响应不及时被通报批评外,上半年质监部门还立案查处了20起电梯安全违法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件。

  其中,白下普华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将大厦2部电梯内的三方对讲机拆除,使电梯关人后无法与外界联系得到及时解救,违反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责令改正,处罚款1.75万。

  南京青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未及时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违反《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

  南京跃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关人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救援,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责令改正,处罚款1万元。

  星玛电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电梯作业人员不能持续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责令改正,处罚款1.5万元。

  南京迪康电梯有限公司具有C级电梯安装维保资质,却超资质进行B级电梯维护保养,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已被注销行政许可资质,永久退出南京电梯维修保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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