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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车险理赔难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关于“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规范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云南保监局从与社会公众关系最紧密、感受最直接、利益最明显的车险理赔服务质量问题入手,推进车险理赔标准化建设,于近日制定了《云南机动车辆理赔服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并下发各保险公司执行。
《标准》规定了车险理赔服务全流程所涉及的报案受理、查勘、定损、理算与核赔、赔款支付、客户回访及投诉处理等6个环节的基本服务标准和时限要求,如:要求客户电话报案接听等待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公司客服人员接到报案后,应在5分钟内进行查勘调度;查勘人员在接到查勘调度后,应在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查勘人员与客户确认事故地点后,市区范围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查勘现场,县郊范围内应在2小时内到达查勘现场等。
《标准》还对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基本服务礼仪、着装、标准用语进行了规范,并根据保监会年初下发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对公司理赔人员培训与考试、赔案查询系统建设、赔款支付对象、积压赔案清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了使《标准》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下一步,云南保监局将同省保险行业协会根据《标准》的具体要求,结合云南车险诚信服务绿洲工程的实施,从7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现场测评,将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工作扎实推进,促进云南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