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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管理办法8月实施 经营者须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1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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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商务部在发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

  目前市场上依然有很多冒牌的某些家电品牌售后网点山寨维修点,对此这种家电维修业服务管理办法有相应的规定,具体来说就是像加添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以及技术的资质,家电维修经营者应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从事特约维修的也应该要取得授权并且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的时候也应当要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的凭证和收费的发票,维修服务凭证应该如实的填写维修服务的项目,维修的详细的情况以及维修质量责任以及注意的事项等等内容。

  这个管理办法是从下个月的1号起正式实施,没有取得授权从事品牌售后服务的将被处以三万块钱以下的罚款,专家也认为这个办法的出台对于山寨店、收费高、履修不好等等维修服务行业饱受诟病的顽疾进行了有修针对性的约束,但是在价格规范方面,还有待出台进一步的规范来给出统一的定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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