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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7月16日电(记者邓中豪)央行近日公布的《2012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专家表示,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与之相适应。在推进存款保险制度时,应充分考虑银行的费率成本。
在利率市场化已有实质举措的情况下,央行明确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也将出台。央行7月13日公布的《2012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说,(央行)在借鉴国际金融危机中各国风险处置经验基础上,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积极推动建立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先后多次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案,目前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制度。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利率市场化使银行业竞争更加激烈,中小型银行面临更大的风险,这种情况下银行破产由政府来兜底是不合理的。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市场化的金融保障制度来保障储户的利益。目前推出存款保险的难点在制度和协调层面,而非技术层面。
对于银行业关于推进存款保险制度会增加银行费率的担心,郭田勇认为,整体而言,我国银行业务相对单一、监管要求又高,发生破产清盘的概率低,因此保费应低于西方国家;从国际层面看,存款保险一般作为金融监管体系的延伸,因此建立后可考虑取消此前收取的银行监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