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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英
我国的保险经纪业的发展至今已有10多年的历史,但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如从1993年3月华泰保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前身)成立的时间算起,至今也才19年的历史。因此,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保险经纪人仍停留在保险产品采购上,还没有全面介入到企业、个人的风险管理中去,保险经纪人在合法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方面还十分有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保险经纪人在合法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作用上将会愈来愈大。
作为保险消费者利益代表的保险经纪人,应通过以下措施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一是对保险消费者所面临的所有风险进行必要的评估、分类,将可转移的风险及时向保险公司或其他利益相关方转移;对保险消费者的自留风险及时提出风险管理意见或建议,以确保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得以有效防范。
二是根据当时的保险市场环境合理控制保险成本,在保险产品和服务的采购过程中,从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出发,选择资信良好、服务可靠的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消费者自选或评标委员会决定的除外)。
三是在保险后续服务方面,向保险消费者及时说明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等重要条款内容的同时,应合理制定损失索赔流程,并将该流程与经纪人自身服务团队和保险人、保险消费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有效对接,组成联合应急服务团队,有效应对各种应急事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内、外部的员工培训,逐步提高经纪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规范服务标准,使自身对客户的服务质量保值、保鲜。
五是定期回访客户,设立消费者投诉或举报通道,并将客户对经纪人服务团队的评价纳入到相关员工的年度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