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长沙讯昨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继证监会降低股市交易费用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降低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大幅降低了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降幅高达50%。
《通知》规定,股票市场证券交易监管费由按年交易额的0.04‰收取,降为按年交易额的0.02‰收取,对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免收此费用;对各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期货市场监管费由按年交易额的0.002‰收取,降为按年交易额的0.001‰收取。
据悉,上述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记者陈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