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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窗
本报讯 四川保监局坚持“三个结合”,抓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部审计结果运用。
一是与分类监管相结合。根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要求,将外部审计结果及时记入分类监管评分,更好地发挥分类监管作用,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与代理市场清理整顿相结合。将被出具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机构列为重点关注和检查对象,在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中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
三是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及时发现保险中介机构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快速反应,在初期予以解决。关注重点机构,采取监管谈话和风险提示等监管措施,要求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必要时给予现场检查,给市场以警示作用。
(彭遂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