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你好!
我在7月11.12日订购象印电热壶1个.韩国进口玻璃乐口.你们送递员私自签名这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剥夺了公民私有权力.属侵权形为!属犯罪?因有1号店超市追究法律责任。而且我要求韩国进口玻璃乐口调换.送递员私自签名以及影响正常调69.00元换49.00元?此事应当处理.此事调换还末处理?今天我是在1号店买家.为什么要求我去找商家呢?1号店正太无耻。1号店不负责任我觉得太气愤!
象印电热壶需要发票.韩国进口玻璃乐口调换.69.00元换49.00元.送递员私自签名属侵权行为.请求315帮助解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