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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审计署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的公布,挤占挪用、少提取少安排保障房资金、分配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相继浮出水面。面对这一重大民生工程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社会公众心痛忧虑,更在等待一个责任明晰的追查结果。
一方面保障房建设总体上“缺钱”,另一方面部分专项资金和土地却被一些地方违规“挪用”,这样的反差无疑格外刺眼。审计显示,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等;9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部分用地被用于开发商品房、建设酒店和办公楼等。
保障房政策事关政府承诺,事关百姓期待,绝不能成为可以任由一些地方随意压缩的“弹簧”。66个市县中竟有36个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资金53.14亿元,如此等等的问题,不仅将影响具体工程的建设进度,而且必将使中央确定的这一重大惠民政策在执行上打了折扣、变了味道。
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分配对象和分配秩序上的混乱,暴露出一些地方在保障房管理上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得力,甚至有可能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原因夹杂进来,值得引起高度警惕;把保障房资金当成“唐僧肉”,则暴露了一些地方在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上的“两面性”:一方面眼睛向上要专项资金,另一方面持观望攀比态度。而从根本上讲,当前保障房建设管理中的诸多问题,显示出一些地方领导缺乏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没有真正确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
承诺不可违,民意不可欺。作为一项事关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加快保障房建设是国家对百姓的一项庄严承诺,也是楼市调控的一项长效制度建设,既攸关“居者有其屋”的执政目标,也事关能否巩固房地产调控的成果,决不能允许随意践踏。
政府有决心,群众才能有信心。在事关百姓安居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上,不仅要查出问题,更要有处理结果,只有如此,才能让违规者无处遁形,才能真正赢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