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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被指控为还信用卡欠款,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将租来的房子多次出租,共骗取租金和押金7万余元。记者昨天从昌平检察院获悉,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刘某去年3月份在昌平东小口镇天通苑小区租了一套房子。之后,刘某为赚取差价,将房屋按照主卧、次卧、小次卧格局分间转租出去。由于信用卡欠款太多,刘某为了急于还款,今年4月到5月间,又在赶集网和58同城网上发布租房信息,出租这套房子中的部分卧室。而此时,房子实际上已经有人租住了。刘某把房屋的主卧一共租给了9个人、次卧租给了11个人、小次卧租给了2个人。这20余人与刘某签订了根本无法履行的租房协议。通过此手段,刘某骗取了租金和押金共计7万余元,全部被其挥霍一空。
今年5月份,被骗的其中一名房客向昌平公安分局报案,5月25日,刘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表示,本案的受害人多数都是20到30岁之间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这些人都希望租到相对便宜的房子。刘某正是利用这种心态,在网上将租房的价格压得很低,以吸引众多受害者签订租房协议。检察官提醒,租房时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仔细审查出租人的资质,要求其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切不可轻易交付房租和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