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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史玉成)日前,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获悉,下半年将在全国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以下简称分类监管和管理标准化工作),以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工作,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据特种设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稳步推进分类监管和管理标准化工作,在2011年部分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国开展此项试点工作,就是要不断完善和验证此项工作的相关方法及准则,为建立该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此次试点主要面向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在10万台以上(以2011年统计数据为准,含10万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每省至少选择2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试点,同时开展分类监管和管理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或使用、充装类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类至少2家)。其他省试点单位的数量和类型可以自行决定。
此次使用单位分类方法是应用基于风险的评价准则,采用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研究课题(“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评价打分表》(试行)。为了减轻各地工作量,特种设备局还组织专家编写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评价系统软件及其使用说明。各地可采取企业自评、监察人员或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复评的方式利用软件进行试点分类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完成试点实证分析报告。管理标准化工作采用的使用管理标准是该局组织部分省市编制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特种设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管理标准化工作时,各地可与当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细化要求,推进使用单位达标。
该负责人还强调,各地质监部门在推进分类监管和管理标准化工作时,应与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和风险排查工作及日常安全监察工作相结合。各地要努力探索不同类别使用单位的管理措施,对风险类别不同的使用单位可采取挂牌、列入黑名单、与安全生产准入挂钩、调整现场安全监察频次等措施实施差异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