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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可委托券商基金进行投资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 04: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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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 孙春祥)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近日下发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将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新纳入到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的机构行列之中,并明确资金可用于投资债市、股市和基金,险资入市渠道再获放宽。

  保监会表示,2003年以来,保监会推动建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形成了保险公司自主投资和资产管理公司受托投资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当前,大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发展较快,投资能力相对不足,迫切需要选择更多的风险控制好、专业强的投资管理机构,为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市场的存款、依法公开上市交易的债券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工具。此外,文件还规定,保险公司可在规定范围内,授权投资管理人运用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衍生品,管理和对冲投资风险,但不得用于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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