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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成“原告” 金宇车城无奈“还击”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 08: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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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金宇车城(000803,收盘价8.04元)参股的四川锦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锦宇),与浙江金恒德国际物流集团(以下简称浙江金恒德)宣布共同投资中国西部国际汽车城项目之时,曾引起各方广泛关注。然而随着一则《民事起诉状》的到来,曾经亲密的合作伙伴,如今却不得不对簿公堂。

  浙江金恒德突发飙

  一则突然披露的公告,将金宇车城与浙江金恒德的矛盾推到了镁光灯之下。

  金宇车城今日公告称,2012年6月20日,公司参股子公司四川锦宇与控股股东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控股)分别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各一份。而这一桩官司的原告,正是身为昔日亲密合作伙伴的浙江金恒德。

  事情还要从2008年讲起,当年的9月,浙江金恒德与金宇控股签订了《中国西部国际汽车城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1亿元

  (后调整为5000万元,各为50%的投资)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合作开发“中国西部国际汽车城”项目。后来,四川锦宇通过出资成为了项目公司四川金恒德的投资人。

  据公告披露,签订的合作协议还对合作事项的诸多具体事宜作了约定。但是由于合作双方对合作的分歧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加深和扩大,因此,导致发生此次诉讼。浙江金恒德诉讼请求为,一是判决解除签订的《中国西部国际汽车城项目合作协议》;二是判令四川锦宇立即退还其所属的“四川金恒德”50%股权,并由浙江金恒德返还四川锦宇或金宇控股25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被告”成“原告”

  面对浙江金恒德的突然发难,四川锦宇也不得不开始反击。金宇车城公告显示,四川锦宇因与浙江金恒德存在合作投资分歧,公司于6月21日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依法判决解散被告公司四川金恒德。

  金宇车城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在近四年的合作中因诸多因素的原因,双方一直合作不和谐,特别是在重大经营决策上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双方分歧很大,因此,双方共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几乎不能开展正常的工作,处于一种瘫痪的僵局状态。

  金宇车城表示,如果此次诉讼四川锦宇胜诉,四川金恒德将解散清算,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金宇控股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承诺及补充承诺,即以现金和持有公司股份处置予以清偿。如果四川锦宇败诉,四川金恒德公司仍然存续,四川锦宇持有四川金恒德50%股权不变。

  令投资者安心的是,由于金宇控股对金宇车城持有四川锦宇39.06%股权的安全性作出了承诺和补充承诺,因此上市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损失,对金宇车城本期利润并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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