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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期,针对保险许可证注销环节的制度盲点,安徽保监局研究制定《保险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强证后监管。
一是全面梳理注销情形,明确注销启动条件。针对各种注销情形散见于多部法律、规章的情况,在全面查阅相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上,《规定》系统总结出保险许可证注销的八大类情形,内容既涉及到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又涉及到许可证的过期、失效,既涵盖了申请人主动申请撤销机构的行政许可程序,又包括了监管机关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行为。明确规定各类注销情形,有利于及时准确认定并启动注销程序。
二是充分履行权利告知,切实保障合法权利。许可证注销直接影响申请人切身利益,为充分保障相对人合法权利,《规定》借鉴行政处罚做法,针对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以及许可证过期、失效等情形规定了告知、申辩、复核等程序,使当事人有权利也有机会提出异议。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最大程度降低了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
三是深入细化注销流程,理顺注销工作程序。《规定》设计了回收、登记、公告、销毁等程序,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内部职责,提出了管理要求,同时对每个环节的工作内容也作了具体规定。程序的精心设计,使注销工作得以在制度的框架下有序进行。
四是严格加强证后监管,确保注销工作成效。针对许可证使用中的各种不规范现象,法律法规规定了各种处置措施,从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直至注销,《规定》的实施使注销成为一项常规工作,弥补了证后监管中的关键一环。
近日,安徽保监局按照《规定》程序,对40余家过期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进行了注销,对今后加强证后监管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陈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