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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的新“管家”终于尘埃落定。今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业内人士认为,券商、基金的加入将倒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自身竞争力。
《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市场的存款、依法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债券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工具。保险资金投资金融工具的品种和比例,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而受委托的券商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要满足相应条件,如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三年以上;最近一年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余额 (含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不低于1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余额不低于50亿元;基金公司则要满足如取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三年以上;最近一年管理非货币类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不低于100亿元等条件。
来自于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1年度券商受托资金额超过200亿元的有中信、中金,超过100亿元的有申银万国、国泰君安、海通,另有东方、信达、光大、华融、广发、华泰等多家逼近百亿元。(记者侯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