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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从8月1日起,机动车准入合肥的环保门槛将再次提高。凡是外地转入合肥的机动车,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即汽油车等),经环保部门查询,到有资质的机动车环检机构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国Ⅳ标准的,环保部门才会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该车才能在合肥范围内行驶。
据了解,合肥从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明确要求外地转入合肥的机动车,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必须达到国Ⅲ标准才能核发环保标志进入合肥。而此次之所以将标准再次提高,是因为国家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下简称《公告》)。该《公告》规定:外地转入,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机动车于2012年8月1日起准入标准需执行国Ⅳ标准。“根据合肥市相关规定,外地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该市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同类车型现行的排放标准。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国Ⅳ标准的限值已实施,合肥市新购置机动车排放标准也必须由国Ⅲ提升至国Ⅳ,而外地转入我市的车辆便相应同步地提高了标准。”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另据了解,柴油车准入门槛明年也将提高。
(本报记者 叶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