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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网店新政 淘宝店主领取首张工商执照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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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新政鼓励网店工商登记 住改商和一址多照都可工商登记

  昨日,广东省鼓励网店进行工商登记的新政策正式出台,一位来自肇庆的淘宝店主苏一在省工商局领到了全省第一个以行业协会办公地址为住所“一址多照”办理的工商执照,这也是新政策实施以来,第一个办理工商登记的网店。

  对网店征税是趋势

  省工商局副局长钱永成表示,近两年,网购的消费投诉每年以150%以上的幅度递增,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网上传销、诈骗等成为网络购物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网络交易亟待规范。为此,省工商局制订了《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经省法制办备案审查批准,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新颁布的新政中,最关键的是放宽网店工商登记的“门槛”,旨在引导更多的网店领取工商执照。对此,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副处长徐义平表示:“进行工商登记,是对网店进行监管的第一步。在网购发生纠纷时,很多情况下我们连网店在哪都找不到,如果有工商登记就不会发生这一情况。”

  进行工商登记后,国家是不是要对网店征税呢?徐义平表示:“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有互通的机制,进行工商登记后,税务部门肯定会对其进行监管。想永远做生意不交税是不可能的,这对实体企业来说也不公平,对网店征税肯定是趋势。此前网店不需交税是国家对其进行扶持。”

  广东省网商协会秘书长黄子荣告诉记者,很多网店不是不想领工商执照,而是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也租不起办公室,达不到工商登记的要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多项措施,放宽网店工商登记的“门槛”。首先,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可以使用集中办公区域办理工商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只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符合当地政府关于住所(经营场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

  可用阿拉伯数字工商登记

  此外,还放宽名称和经营范围限制。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或者反映其经营特点的词语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可以含有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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