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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更多行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可期 上海模式可资参照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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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将分批扩至北京等10省市。分析人士表示,上海试点模式可资借鉴;“营改增”改革试点未来有望提速,更多的地区和行业将纳入试点,在全国实现全覆盖后,该项改革可减轻企业税负超过1000亿元。

  上海模式可资参照

  此前,上海营改增试点采取“1+6”模式,即1个大行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6个小行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领域)。业内专家表示,第二批试点省市的做法将与上海基本一致,交通运输行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其余试点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此外,在上海模式中,原行业税收改革后归属地方财政的收入分配维持不变,过渡期内对改革后税负升高企业给予财政补贴。这些配套政策也基本可以在第二批试点省市推广。

  第二批试点省市与上海相似,已基本进入服务业主导经济的时代。“营改增”将释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潜力,有利于进一步减轻第三产业发展的负担。

  期待更多行业纳入试点

  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营改增”涉及生产、经营的各个链条,如今只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试点,将导致非试点地区与试点地区尤其是周边试点地区处于劣势,因此改革的进程不会拖得太久。在不断增加试点地区的同时,未来还将先推动较为成熟的行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再按照行业规划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逐步推开。

  由于“营改增”减负效果明显,上海正考虑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将更多服务性行业纳入试点。上海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争取将与目前试点行业相联相关的行业及业务纳入试点范围,进一步打通和延伸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充分抵扣,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有关部门对相关行业的税负测算和调研工作已启动,包括此前未纳入试点范围的邮电通信业、生活类服务业以及此前拟按简易计税法计征增值税的金融保险业。

  我国营业税设有9个税目,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去年底,北京正式提出“营改增”试点,其试点行业与上海一致,即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但在北京的前期摸底调研中,建筑业也被纳入。业内人士建议适当将邮电通信业和建筑业等生产性服务业纳入试点行业,因为这两个行业的中间环节多,涉及企业面广,“营改增”之后的税负有望明显降低。(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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