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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将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 提高产业集中度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16: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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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行业备受诟病的生产资质“终身制”将被打破。工信部网站昨日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汽车行业将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通知》实施后,将有利于迅速排除无效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新规:生产资质不再“终身制”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已经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注销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于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实行为期2年的特别公示管理(新建企业除外),要求其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有关企业的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通知》解释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2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

  《通知》还提出了另外三条管理新规,分别是:一是按照分级管理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二是企业退出与促进企业转型相结合;三是对于没有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建设,或不能持续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生产准入管理规定等方面要求的企业,应当限期整改。

  影响1:减少生产资质倒卖现象

  工信部表示,据统计,目前我国拥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其中汽车整车企业有171家、摩托车120家、专用车900多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5家。

  工信部称,在这1000多家企业中,有一批企业多年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甚至没有产量,其生存十分困难,更谈不上盈利。由于我国汽车行业退出机制不健全,这些“零产量”企业既无法淘汰,又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有的甚至靠倒卖产品合格证维持生存,严重影响了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作为类似于证券市场上的“壳资源”,一些产销量极少的企业十分走俏。业内人士表示,发改委要求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在兼并现有汽车生产企业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收购那些产销困难的企业,是拿到生产资质最便捷的方式。

  零点咨询研究集团汽车研究中心咨询副总监李子良表示,生产资质倒卖一直是一个热门生意,这个通知的下发或许断了某些人的财路。不过对于急于通过审批获取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

  影响2:提高汽车产业集中度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新的规定对于提高国内汽车产业集中度、调整产业组织结构、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作用,而《通知》发布和实施后,可以迅速排除无效资产,促使处于落后状态的企业专心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的发布和实施,将打破长久以来汽车行业备受诟病的生产资质“终身制”,对提高产业集中度,调整产业组织结构,完善汽车投融资管理,转变汽车产业发展方式,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龙头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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