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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首部专门法规8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1日 08: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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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30日从商务部获悉,作为中国对外劳务合作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了“对外劳务合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全过程监管以及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架构;二是严格经营资格管理,提高了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和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防范备用金的标准,并授权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三是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外派企业和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规范经营行为;四是严厉打击非法外派,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五是加强政府服务和管理。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30日介绍说,随着中国“走出去”规模的扩大,中国在境外的各类投资合作人员不断增加。截至目前,中国已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609万人次,遍及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记者 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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