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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7月31日电(记者葛如江、张紫赟)据安徽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营改增”试点将于10月1日起正式运行。
这位负责人介绍,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而增值税可以扣除经营进项成本,所以“营改增”能够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同时,“营改增”从制度上完善了税制,消除了重复征税,更科学也更合理。
“根据摸底情况,安徽省纳入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有46000余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有2643户。”安徽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安徽各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信息整理及移交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营改增”将大力促进安徽第三产业发展,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据介绍,2011年安徽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3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进一步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
针对地方政府税收减少的担忧,专家分析认为,虽然短时间内由于企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有所下降,但从长远发展来看,“营改增”将为地方吸引更多的投资。
根据部署,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基本依照上海的“1+6”模式进行,“1”是指交通运输业,“6”是指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