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证监会正式将诚信纳入监管范畴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1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深圳特区报讯 历经一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以后,中国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九月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这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诚信监管规章。

  《诚信监管办法》是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一部重要基础性法律制度,其“核心”和“亮点”在于,正式把“诚信”纳入监督管理的范畴,创新建立专门的诚信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诚信约束。主要制度包括:建立诚信档案制度;推出诚信信息查询制度;建立了一系列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了针对几类特定主体的诚信约束制度;为激励、鼓励守信留下了空间;明确诚信监督合作制度等。

  办法设定了诚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一般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为5年,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类信息的为10年,超过效力期限的不再通过诚信档案公布、披露和对外接受查询提供。建立了诚信信息更新、更正机制。规定有关决定或者行为经由法定程序撤销、变更的,相关诚信信息相应予以删除、修改。市场主体认为自己的信息存在应予删除、修改,或者其他重大、明显错误情形的,可以申请更正。办法还设计了较为完善的诚信信息申请查询程序。规定申请查询本人诚信信息要查验身份证件,查询他人诚信信息要查验他人签字同意文件。强调查询结果不得泄露或提供他人使用,不得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目的,并规定了监管措施和行政责任。同时规定诚信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不予查询。(欣华)

热词:

  • 证监会
  • 诚信档案
  • 诚信建设
  • 正式发布
  • 效力
  • 核心
  • 亮点
  • 证券期货
  • 诚信监管办法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