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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8月2日讯 *ST东碳(600691)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1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该批复自核准之日(即2012年8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告称,公司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核准豁免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本次重组需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