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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加强汕头市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日前汕头市政府金融工作局会同汕头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汕头市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意见(2012-2015年)》。
意见提出,由汕头市金融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广东保监局汕头分局、人保财险汕头分公司共同组成的汕头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开展的具体实施内容与推进步骤,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专人,配合人保财险汕头分公司做好农户信息核实、投保办理、查勘定损及理赔发放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政策环境。
截至6月30日,汕头市共承保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121万余户,总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1007万余元人民币的住房风险保障。广东保监局汕头分局将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政策性农房保险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