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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就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向公众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3日 11: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部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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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西安市出台了不少措施,而更严厉的措施也正在酝酿之中。

  西安市政府正在审查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和制定车辆限行措施”,也就是说,西安市将来有可能对机动车实施限购限行政策。对此,很多市民表示支持。

  市民:我觉得路上的车辆少了,交通拥堵自然会有所缓解。

  市民:我虽然有车,但如果能少开几天也不会介意,因为能为缓堵出一份力。

  不过也有市民对可能实施的机动车限购限行表示担忧。

  市民:我现在还没车,就怕到时候限购限行,这样买车有可能多掏一笔钱,使用效率也会降低。

  专家建议西安尝试区域限行

  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国内很多城市已经开始实行限购限行措施。上海最先通过拍卖号牌的方式限制机动车增长,而北京则通过“摇号”来分配机动车购买权,同时按车牌尾号实施限行。西安市这次只是提出了限购限行的政策意向,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出台。不过有专家表示,西安市交通拥堵的区域性和时段性比较强,所以限购限行应该有自己的特点。

  专家:我觉得西安市现在还不到实施限购限行的时候,这样的措施有点硬,应该在局部区域比如南二环和钟楼实施限行。

  专家同时表示,硬性限制车辆的购买和使用只是无奈之举,还应该通过发展公共交通、制定并引导科学良好的交通秩序等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出行难的问题。

  西安市就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

  城市缓堵应该多管齐下,我们再来看看《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其他内容。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共有八章八十九条,目前已在网上全文公布。

  其中第十条规定:“禁止对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擅自变更燃料动力装置,否则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第十一条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而且应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和携带非机动车行驶登记证。”

  第四十六条规定:“行人在车行道上不得拦车、带路或者从事兜售、发送物品等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规定:“实习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在机动车上按规定悬挂实习标志;不得在快车道上行驶。”

  第四十九条规定:“严禁使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1号到8月15号,市民可以通过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映意见。市政府法制办还将在近期召开《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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