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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3日专电(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中国证监会3日宣布,自6月起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修改定稿并正式发布实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试点办法主要采纳的修改意见包括:适当降低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方面的试点资格条件,调整在试点资格申请材料中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简化资产管理合同的审查备案程序,完善期货公司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公示信息的内容。
据介绍,试点办法定稿删除了有关客户权益当日亏损超过10%,期货公司应当内部报告的规定,增加了当客户委托资产发生权属变更等重大情形时,期货公司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的基本规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出于加强资管业务合规要求以及防范利益冲突等方面考虑,对市场提出的允许期货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资产管理、删除对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关联人客户及近亲属客户的信息披露要求、放宽资管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要求、放松资管业务内部岗位独立要求等意见和建议,此次暂时未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