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为官之责,重在执行;为官之德,贵在落实。但从部队实际来看,有些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工作就是得不到末端落实。笔者认为,究其原因是问责机制的力不从心,当前问责滞后、问责不力的现象在一些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检查发现问题,要么不批评, 要么不点名地批评,笼而统之,不痛不痒;出了问题要么不处理,或者只处理当事人,相关责任人没事,缺乏对一切责任的关注。这样的后果是,落实与不落实一个样,出事者无畏惧,怠慢者无压力,优秀者无动力,最后出问题、出事故、出案件成为必然。
各项工作要想得到末端落实,仅靠官兵的自觉是不可能的,靠墙上的制度也远远不够,必须靠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问责机制,不仅事事问责,而且要人人问责,切实达到使麻痹出事者得到严惩,无心干事者无法安坐,敷衍塞责者无处遁形之目的。
问责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在事后依法“惩戒”或“处理”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干部,或者说,问责的指向并不是重大事件或重大事故发生后的“敏感时期”或“危机时期”,而应当贯穿于各级干部抓部队建设的全过程,成为约束和规范各级干部日常行为的责任制度。
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问责程序,规范问责的启动、调查、认定、处理和终结等具体环节,以科学的程序来保证问责的有序进行,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每一位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
对情节较为严重,但未造成较大工作损失或影响的行为,可以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大会做检查等,督促限时改过;对造成重大工作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违规违纪行为,采取停职反省、调离岗位、免职或安排转业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并不断健全问责情况备案制和案件线索提供机制,对屡教不改的问责对象从重从严问责,对涉及违法违纪的问责对象严肃查处。
(作者系二炮某部政治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