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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青(河南商报评论员)
截至8月5日6时,中国人大网显示,《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数已达31万多条,远超出此前征集意见数“冠军”《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去年,个税法修正案征集意见,一个月内征集到23万条,曾创下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的纪录。(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04版)
31万条意见,体现民众对《预算法》修订的关注和期待。虽然在前半个月,征集意见数还不到4万条,但后半月,由于有识之士呼吁,征集过程实现大逆转,后半月征集意见条数锐增27万余条。一项专业法规,为何会引来万众瞩目?
预算,看似专业,听来无趣,但却关乎你我纳税人的口袋。它是政府花钱的计划,花多花少、花在那里,都要在预算上体现。因此,看好了预算,也就管住了政府的钱袋子,可以让财政支出往民生上倾斜,可以控制政府的“三公”经费,政府支出少了,也可以给民众降税减负。
而《预算法》,就是管政府如何制订花钱计划、民众怎样监督的法规。它是财政法中的基本法,常被称为财政领域的《宪法》。一个国家若想“把权力关到笼子里”,通过预算是简单有效的方法。当政府花多少钱、怎么花钱都需要民众或民众代表点头批准时,政府也就能从善如流、量入为出了。
如果说民众去年对个税法修订的创纪录关注,体现了对政府该如何征税的关心,此次对《预算法》修订的关注,则彰显了对政府该怎样花钱的关心。这背后,是民众纳税人权利意识的觉醒。而纳税人,是可以和公民画等号的。因为只要消费,就在向政府缴税。
回到此次《预算法》修订,草案还有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没有明确“人大不批准预算”怎么办,这样人大的否决权、监督权就很难落到实处;没有措施预防政府年底“突击花钱”,这样“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现象还会不断出现;没有对财政年度作出调整,这就使得在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议批准预算前,预算已经执行……
这样的纰漏并非偶然,此次修订草案由行政部门主导,更多的是从行政安全角度着手,如禁止地方自行发债等,而不是从实现民主监督的大局出发,设法让人大通过预算的水龙头管住政府的花费。31万条意见体现出民众对《预算法》修订的期待,尊重并适当采纳纳税人的意见,才能让法律修订少走些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