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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基金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新规对于基金业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作为最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基金公司或将成为这一业务的主力;另一方面,从全国2000余家上市公司的规模来看,员工持股计划不啻于一个市场前景光明的新业务。
华泰证券金融产品研究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认为,在以上几类资管机构中,基金公司的资管运作最专业、最规范、业务种类最齐全,极有可能成为这块业务的“主力”。
“目前全国有74家基金公司,剔除掉次新公司和1/3规模较小的基金公司,业务种类最齐全、规模较大的基金公司或将首先开始试点这一新业务。”王群航说,“因为这些公司的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
王群航表示,这一新业务对基金公司来说,也有着多重利好。一方面,目前我国有大量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规模之庞大,不啻于又一座“金矿”。另一方面,基金公司受托该计划,既能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又为基金公司做公司调研提供新角度。例如,如果持股员工在可交易时不卖出公司股票,说明员工对上市公司的发展有信心,相当于为基金公司提供了“信号”。
据悉,员工持股资产交给第三方资管机构管理,在海外已经是较为成熟的模式。海通证券基金分析师单开佳介绍说,一些国际企业允许员工以本月公司股价的最低价、或者当日开盘价的85%参与此类计划。单开佳分析说,第三方机构的交易功能,或将使员工能够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譬如机构通过大宗交易,能够实现九折买入股权,这是员工自己无法做到的。
不过,两位分析人士均表示,目前新规还需要具体的操作办法及更多细则。例如对基金公司来说,该笔业务增量应该放在哪个业务下操作。如果是专户业务,或许需要修改门槛限制。
而基金公司也需要进行深入研究。民生加银基金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吴剑飞和益民基金总经理雷学军均表示,对于该业务是首次听说,应该算是基金业的“新突破”,需要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