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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9日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宣布,自8月1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0元,折算到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零售价格分别提高0.29元和0.32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290元和7480元。
通知还强调,要合理安排下游运输行业价格,成品油价格提高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和公路客运行业的影响,各地要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妥善处理,要按现行规定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同时要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成品油价格调整,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按既定补贴机制由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加强生产组织和调运,优化产品结构,保持合理库存,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从机制上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
通知还要求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组织好价格监督检查。石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