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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1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经营亏损达9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112亿元、投资收益20亿元。以已赚保费为基数,2011年经营亏损率达10.1%。自交强险经营以来,已连续亏损5年半。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介绍,由于保险业规模不断增大、综合承保率上升等因素影响,亏损额持续大幅上升。
据悉,2011年造成交强险巨额亏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东部地区对造成人员伤害的案件赔付标准较高,而全国的交强险费率是一样的;二是营业客车、营业货车、拖挂车和拖拉机保费较低,但事故率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2011年营业客车、营业货车、拖拉机等车种严重亏损,亏损合计73亿元。综合成本最高的是浙江,达到143%;上海、安徽等地则徘徊在138%左右,而综合成本率高于100%即意味着承保亏损。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从深层次看,交强险经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经营模式不明确有关,缓解交强险亏损,最根本的是要保险企业正确认识自身作为市场经营者的主体地位,通过降低经营成本、增强自身盈利能力来实现,政府监管部门也应进一步明确保险企业在交强险经营过程中的责任。
针对一些保险公司希望通过调整交强险保费来缓解交强险经营压力的要求,陈东辉表示,对于交强险并不应该简单要求“涨价”,而是应细化完善费率调整机制,明确调整费率流程。对于达到什么条件触发调整机制,亏损到多少可将赔付提高多少等,都需要有合理机制进行规定。
刘俊海则认为,应该加强对交强险经营业务情况的审计监管,杜绝保险公司将不必要的成本计入交强险经营成本的可能,必要时要通过听证会等形式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管交强险的运营情况。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改善交强险及配套商业车险的理赔服务,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更加及时、有效的救治。同时,针对当前交强险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交强险的经营模式,提出完善交强险经营模式和建立科学费率调整机制的具体方案,促进交强险制度健康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