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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首个市级公租房将开建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4日 15: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合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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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个市级投资公租房项目将于8月底前开工。8月13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位于瑶海区的龙腾家园将于8月底前开工。另外,合肥市其他5个市级投资公租房项目有望于9月上旬全部开工建设。 

  9925套公租房或将开建

  合肥今年原计划开建8000套公租房,现已增加到9925套,计划总投资15亿元。这是市本级首次投资建设公租房。

  8月底即将动工的龙腾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瑶海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在明皇路以南、二十埠河以东,面积为25.36亩。地块东至规划史城路,南至规划丰乐亭路,西至二十埠河绿线。另外5个分别为:包河区的花园大道公租房、瑶海区的龙腾家园、都市科技工业园公租房、庐阳区的刘冲地块公租房、蜀山区的新产业园以及合昌地块公租房项目。 

  四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的特殊人才等四类人群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具体来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具有本地城区户口,且在合肥城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保障条件;新就业人员,须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暂住证);外来务工人员,须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暂住证(居住证),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市、县(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合肥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租房,可优先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将公租房转租、转借、改变公租房结构或使用性质,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公租房内居住的;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依照租赁合同应当解除租赁关系。(记者 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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