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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报、中电新闻网讯记者 葛艳华 报道 近日有消息称,因煤价下降,部分地方政府为维护当地煤炭企业利益,要求当地电力企业购买一定比例的当地煤。
据透露,上述被购买煤炭的价格可能会比市场价高。
据记者了解,近日,河南省工信厅召集省内各火电企业代表开会,并向与会人员公布了一份类似煤炭采购量的计划表。
该表表明,当地火电企业被要求必须购买一定量的当地煤炭。
会议还透漏,火电企业的30%电量将作为煤炭购置的考核奖励。换句话说,购买当地煤炭不达标的企业,将被扣除1/3的发电量指标。
“我们每月实际需要不到30万吨,但是给我们下达了40多万吨的煤炭购置任务,不知道这个采购量是怎么得出的。按照这个要求,目前当地煤炭占企业用煤的1/3左右。”河南当地某电力企业管理煤炭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同时,从8月13日陕西省召开的工业促销保产稳市场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了保证煤炭产业发展,陕西省政府决定将增加发电企业的电煤储量。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稳增长的环境下,这一措施旨在减少煤炭企业库存,稳定煤炭市场发展,缓解煤炭企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