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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昨天晚间公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指引》,向社会征求意见———
上交所昨天公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鼓励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对于高分红且红利收益率高的公司,交易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并要求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
上交所强调,《指引》意在倡导现金分红,并非强制公司分红。
内容上,《指引》包括六大方面。一是提供备选现金分红政策,规范例外情况。参考国际市场常用的分红政策,提供了固定金额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额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等四种备选分红政策;无法按照既定分红政策实施利润分配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是引导建立中小股东参与机制。引导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支付率低于平均数(30%)的公司建立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机制。(1)在年报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2)要求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捷渠道;(3)按持股比例分段、分市值披露表决结果。
三是通过政策鼓励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包括对于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交易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并在相关评奖或考核时予以优先考虑等。
四是倡导持续合理分红。既鼓励上市公司每年度实施现金分红,又要求上市公司特别是新上市公司和刚完成再融资的已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是分红水平事后评价。鼓励具有专业能力且客观公允的社会第三方对公司各年度的分红能力和水平予以评价和披露,上交所也将发布现金分红年度研究和评价报告。
六是鼓励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多样化回报股东方式。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回购股票的方式回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