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投诉人的宽带业务是在中国联通锦州公司办理的,于2012年6月份到期,但因投诉人工作变动到外地工作,故未办理宽带停办手续,6月份中国联通锦州公司工作人员(男)打电话给投诉人,让投诉人继续缴费,但因投诉人无法回当地办理,故在电话中告知其解除合同(停办),但遭到该工作人员的拒绝,且该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未等投诉人讲完话就将电话挂断。同年9月,投诉人父亲打电话告诉投诉人电话费被扣除160余元,后到中国联通锦州公司查询详单得知,7、8月份中国联通锦州公司在未告知投诉人的情况下自行扣除因特网接入费80元,使投诉人的权益遭到侵害。投诉人认为:其一,中国联通锦州公司单方扣除因特网接入费的行为是错误的,是无法律依据的,其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扣除的因特网接入费应当予以返还;其二,投诉人认为中国联通锦州公司工作人员的态度应当值得深思,作为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应当以客户利益至上为宗旨,其行为不仅对该公司的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也对整个企业的客服队伍的素质予以了否定,投诉人认为中国联通锦州公司应当对投诉人进行赔礼道歉。综上,申诉人恳请帮助进行维权,使得投诉人的权益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