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江先生于2012年6月3日以38.8万元人民币在南宁冠星购买一部梅赛德斯奔驰E200L轿车,另花费7.5万元,办完车牌、保险等事项后于6月5日提车。7月4日多云,早上车辆行驶40多公里一直保持正常;下午14时,行驶在南宁市江北大道路,路面平坦无障碍物,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车子振动,车头冒烟,车主立即靠边停车,用车上灭火器将火扑灭。截止事发当日,车辆只使用了27天,共行驶2997公里。此后南宁冠星派求援车把事故车辆拖走。7月16日北京奔驰派专家现场拆检发动机,南宁冠星承诺15天内出结果,直至10月29日由北京奔驰自己出具检测报告——发动机进水。南宁冠星答复:按照厂家报告,只能由车主自己出钱更换发动机,北京奔驰与南宁冠星不会承担一分钱损失。车主质疑检测结果再次提出申请,后经多次协商南宁冠星答复仍是:只能是车主自己出钱更换发动机,费用为227666.91元。车主质疑:1、北京奔驰有什么资格给自己的产品出具检测报告?2、检测出发动机进水,在无雨、路面无积水的情况下,车辆正常行驶发动机缸体突然爆炸,水从何来?3、车辆出事后承诺两个星期内出结果,为何直至事故发生3个多月后才出具自己公司的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