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携程与国航在2012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举行联名活动,活动内容为住6晚酒店送3000里程,特殊酒店每晚再送额外里程。报名参加此次活动后,按携程的活动内容入住酒店,活动结束后应在11月初将108000里程转入我国航账户。自11月初开始,已至少在不同间隔日期5次以上致电携程询问此事,期间携程客服人员核对过我的个人信息和入住信息,以活动里程入账较慢让我过些日子再打或者他们需要审核资料正在提交申请等各种理由拖延。12月19日携程客服来电,表示要求我出具当时报名短信,如不出具则不会给我里程。此要求在当时活动说明时并未提及,即未告知消费者在领取里程时必须出示短信,为不愿意支付活动奖品的无理要求。且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中,我多次主动联系携程,配合携程提供了各项个人信息和参与活动的信息,期间并未有任何客服要求我或者告知我需出示此短信。而在将近5个月后,携程以此超出活动公示内容之外的要求拒绝发放里程,且因为携程的过失导致我在5个月后无法出具本可在前期联系携程时提供给的证明。相关的问题由携程引起,要求携程
在1月15日前将108000国航里程存入我报名时的国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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