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用我的工行信用卡消费之后,到还款日的时候,晚了一天还款,工行就要我100多元的滞纳金跟400元利息。现在基本上很多银行都已经放宽了三天还款日期,因为之前央视的曝光。但是就工行,死不悔改,还款日当天也没有发信息或者电话提醒我。原本说,消费日到还款日之前是免息的,但是只要晚还一天就需要我还从消费日开始计算到还钱的那天,所有天的利息。这也太霸道了吧?!
我给工行的客服打电话,他们说工行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关于延长三天还款日期。
网上查说《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会在2013年7月1日起实施,那我们之前这些受害的消费者呢?就这么算了?眼看着7月份就开始实施了,我这6月份的发生的事情就这样算了吗?
太让人气愤了。。。
我上传的图片,是他们收取我的滞纳金的短息提醒。利息的工行说得等到1日结算。等我收到利息的提醒的时候我再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