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7月24让申通帮忙寄件 当时把项链放在一个绒布袋里面 之后给了快递员一个盒子 我单位门卫也亲眼看到快递员把物品包装并装在申通快递的袋子里面 7月26日中午 快递员在没有事先通知收货人的情况下 将包裹放在门卫 后收件人联系到我 说包裹收到时 塑料袋里面的盒子已经损坏 再里面的绒布袋也有一个扣子挤压碎了 里面的千足金项链不翼而飞 本人立即联系申通官方电话4008895543 接线员说会跟收件人核实之后给我回电话 到现在都没有联系我和收件人 因此投诉申通快递员在运输途中工作失误 或甚至偷窃!
对方回复:您好,经调解,2013年8月2日申通公司回复:该邮件(668126062606)客户申诉事后提出内件短少,经核实,此件7月24日河北秦皇岛公司揽收邮寄,7月26日到达河南平顶山公司,此件经收件人本人同意交由门卫签收,外包装完好。客户事后提出内件破损。我司于7月30日与客户解释,客户不接受,我司无法处理,对此深感抱歉。
后申通快递委托秦皇岛客服与本人联系 经过几天的“调查” 最终以“贵重物品不予处理”为由拒绝 国家邮政局网站并没有联系收货人而一味的相信申通的回应 体现不出公正公平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