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在2013-10-28 14:21:37在上品这口购买一双皮鞋,商品编号为CM113012W,价格¥341.00,运费十元,商品质量没问题,但是严重大于正常鞋码,店家在商品描述中没有标注,所以在2013-11-02 09:51:23办理退货退款.目前退款已经收到,但是根据上品折扣网<<退货政策>>中<<上品折扣网“商品退货”规定 10天之内包退>>细则三、退货相关费用及款项说明:②因顾客原因(如:调换尺码、颜色、款式等)造成的无理由商品退货,上品折扣网将承担寄回退货的配送费,顾客需选择快递方式将商品寄回,并垫付快递费用。上品折扣网将在您退货签收后以购物券形式返还;
根据本条款应以购物券形式将我把商品退回上品折扣的运费,以购物券形式退回.上品折扣网未履行此承诺.在与上品折扣客服沟通过程中,客服一口咬定这种情况是应该我自己承担退回运费的.并且不承认此条款.在电话沟通过程中,我给客服指出来相关页面相关条款之后,客服称帮我咨询一下,不久挂断了电话,我再给客服回拨无人接听.后期再次联系上品折扣网,对方推诿责任,拒绝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