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1年在东戴河佳兆业集团购买了3套精装修海景房,13年12月30号接到验收房屋通知。14年1月1号开车前去验收房屋,到东戴河后售楼人员要求必须缴纳完所有的房屋剩余费用才可以验收,按要求缴纳到房子那层后发现有问题,其中一个房子门没锁,直接进入查看情况,物业的人说是保洁在清理。进去后开始验收房子,发现房屋质量存在巨大差异,并且墙面一圈都有水印,门口处还有掉落的墙皮。由于3套房子是挨着的,其中2套房子都出现水泡的问题。下午售楼方销售经理和服务经理两人经行对话,承认房子是泡水了,不是质量问题是人为忘记关水龙头导致,说15天肯定修复完房子。我提出意见是:一、认真修复房子防止多次后期维修。二、书面签订房屋问题责任书保证问题不是由质量造成的。三、赔偿用户往返路费及耽误房子入住的赔偿。时隔多日,佳兆业未联系我,最后拨打了4001881638电话才有售楼方跟我联系,说房子5天后肯定交付,认可后,由于赶上春节,元宵节后去再次去验收,此时房屋也过去1个月。再次去到那验收,发现房屋就是表面处理了一下,沙发后的地板根本没更换,已经长毛,墙面已经开始返潮。等了3小时,未见任何领导出面解释,只能返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