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4年3月8日在洛阳红星美凯龙牡丹店格林安家具订购一套影视组合家具,当时反复给售货员说明家中电视墙尺寸为2.6米,问能否安装格林安店面的一套展示样品?售货员说没问题。我当即全额交了货款6000余元。回家后就尺寸问题我又打几次电话询问,均回答可以。3月31日由安装师傅送货到家,发现此家具尺寸太大无法安装在我家墙面上,安装师傅当即和格林安售货员电话联系告知情况,在没有安装完毕的情况下返回洛阳。我于4月4日赶到洛阳,经实地测量格林安店面样品,需3.4米墙面才可安装,我提出退货,格林安同意退货,但要求我支付从北京公司到洛阳及洛阳到汝州的运费和再次返回北京公司的运费。我认为造成此后果的责任不在我,要求格林安退货并全额退回我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