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3月10日在淘宝网上拍下一件衣服,卖家3月11日发货,3月14日到货,我对商品不满意,申请了退货。由于卖家不配合,我申请了客户介入,但因为个人时间原因导致举证超时,退款关闭直接打款给卖家。之前3月17日货物也被拒收退回卖家,卖家3月22日签收!此后我再三联系淘宝客服,要求帮助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但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帮助。我不明白,现在的事实真相就是钱和货都在卖家那里,但是淘宝就是不肯帮助我追回我的钱。淘宝说他们有他们的流程和规则,但我认为下法不能违背上法,淘宝内部的规定如果违背了法律的精神,那就是无效的!淘宝不能因为消费者的操作失误,而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不作为,否则这也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和侵权!
我希望能得到公正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