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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苹果公司三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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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购买IPAD2产品一台,使用至上周(2014年5月),屏幕花屏,色彩乱,显示分辨率低。 去苹果售后特约维修站(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商贸店),维修人员说:是主板损坏,由于是两年内,主要部件在保修期内,按照苹果公司规定,公司不对产品进行维修或主要部件更换,只可以免费申请更换新件。但由于外壳尖角边缘存在一个4mm的磕碰划伤,不给做免费保修或包换。只能加1998元换购新机, 该产品在苏宁易购2012年购买才2400,目前网购价也仅2000左右,这样的服务决定绝对是霸王条款。 站在消费者角度,质疑以下几个问题:1、凭什么,要么更换新机,要么三不管。那要三包政策市干啥的? 2、外壳磕碰划伤4mm以上不管购买期限,不给三包,这项规定是哪个部门通过的?写在什么位置?没有明文规定,张嘴即来,算什么条约?另就算你有规定,多少毫米的划伤,也仅是维修人员自己拿直尺粗略测量。没有同一的测量规范,反而是苹果公司对维修人员误操作的高额罚款政策,谁会为消费者考虑?就算是3mm,维修人员也不敢上报,万一出错呢?直尺的误差就在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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