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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南县工商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图为执法人员设立咨询台,为群众讲解商标防伪辨假知识,指导消费者正确识别商品包装标志。 刘 震 曹安庆摄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工商局开展了知识产权检查,重点对辖区内经营国际知名品牌服装的店铺进行了检查。 丁青青摄
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并重,充分发挥工商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管理系统专项行动体现出的规格高、力度强、重点明、任务重、声势大的鲜明特点,形成了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不仅树立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而且切实保护了国内创新利益,促进了我们国家自身的发展,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专项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成果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行动,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付双建说,“基本实现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国内外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各地区、各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的目标。”
专项行动首先彻底解决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商标审查积压问题,2008年至2010年,三年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260万件,相当于前28年总量的45.7%;三年共审查商标364万件,相当于加快审查前12年的工作量;三年共注册商标259万件,相当于前28年总量的85.3%;商标审查周期由加快审查前的36个月以上缩短到1年之内,为依法保护商标权奠定了坚实基础。不仅提振了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信心,更带动商标注册年申请量突破百万大关,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829.5万件,累计注册562.8万件,有效注册460.4万件,均居世界第一。而今年第一季度,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同比增长25.4%,预计全年将再创新高。
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了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益违法行为,切实扼制了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厉打击了违法印制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共审查62万件商标注册申请,依法驳回11万件,其中包含不少恶意申请。截至4月15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9511件,其中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9691件,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8610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629件,罚没金额2.7亿元,有力打击了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在此过程中,重点督办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工商总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线索,已经分三批确立29个重点督办案件,涉及商标注册和保护各个环节,涵盖食品、药品、农资等关系民生的商品及工业品等关系经济转型发展的各行各业,其中16个案件办理完毕,13个案件正在处理中。
深入推进全面完成专项行动
“在经济转型发展时期,侵权假冒现象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态势,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付双建说。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转型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显现,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假冒也进入多发期和反复期。新兴市场业态的监管问题,网络购物的侵权问题等,使得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变得更加复杂,成为全球监管机构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些都充分说明,专项行动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不仅要夺取这次专项行动的胜利,同时还要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付双建表示。
同时,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和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迫切要求我们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我国在去年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承受的国际压力会越来越大。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运用和保护,我国将无法确立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可以说,继续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结束时间由2011年3月底调整为2011年6月底。按照这一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对工商系统继续深入推进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作了进一步安排。
首先,在认真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各级工商机关将继续坚持专项行动的各项制度要求,坚持执法数据统计、重大案件督办、重要信息报送、切实加强宣传的工作制度,狠抓督查落实,实行重点案件查处责任制和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制,将目标分解到地市和重点市场所在地,加强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让不法分子绝无藏身之地。
其次,突出打击重点,狠抓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商标印制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各级工商机关将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地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各种执法资源、发挥各种执法优势,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提高巡查的效率和对重点监管场所的监管深度,还将以重大案件为切入点,进行深挖排查,追根溯源,形成高压态势。同时充分发挥区域协作执法网络优势,形成跨区域执法协作合力。
与此同时,积极参与加强法制建设,构建长效机制。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根据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或将一些在实践当中遇到的关键性问题写入法律条文,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坚持执法工作连续性,不搞一阵风,争取实现通过法律法规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的全覆盖。”付双建说。要加强制度建设。各级工商机关在严格执行已有制度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借鉴各地在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中好的经验和措施,认真分析本地经济发展形势和对知识产权保护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需求,设计出适合本地区市场监管长远发展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要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商标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的统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