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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深交所公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呼之欲出。根据此次方案的意见稿,在现行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基础上,增加了两条退市条件: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均将终止上市。此外,还包括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缩短现行部分退市条件的退市时间、设立“退市整理板”等内容。
整体来看,此创业板退市新规在力度上仍有所欠缺,退市标准依然过于宽松,难以对市场产生直接的激励作用。不过,本次意见稿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定调”,有利于减少目前扰乱资本市场的题材炒作和内幕交易,把投资者的关注重点引向企业的价值投资,进而形成正常的估值标准。而此前对于受益于创业板“三高现象”而频获暴利的私募股权投资,也将在新的退市制度下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创业板企业估值回归 PE暴利时代结束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完善,将进一步挤压创业板“泡沫”,对创业板的估值体系带来较大压力:首先,创业板退市制度有利于规范一级市场秩序,缓解新股发行“三高”现象,促进一级市场的合理定价;其次,直接退市及杜绝“借壳上市”的制度,将挤压创业板公司“壳资源”的稀缺性溢价,进而推动上市公司价值回归;另外,退市条件的增加,加大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其投资策略也将趋于谨慎,进而促进创业板企业的合理估值。
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而言,退市制度的完善将直接拉低其盈利水平——近年来投资机构创业板IPO退出动辄十倍以上的账面回报率将难以重现,短期来看,在PE投资者已经固化的投资成本下,创业板企业估值回归将直接导致投资回报率下滑。对于以创业板为主流退出渠道的PE机构而言,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长期来看,在投资回报水平下降的形势下,PE行业格局也将产生一系列影响:一些专注于创业板Pre-IPO投资的PE机构,其经营业绩面临下滑风向,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向没落;而采取多元化投资策略的机构,则更有可能分散风险,整体业绩不会受到很大影响;LP也会重新审视PE市场及所投资基金的盈利水平,“暴利”时代结束,“全民PE”现象也将走向终结。
退市制度影响上游生态 投资注重源头管理
长期来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完善,最终将对上游投资产生影响。2008-2010年创业板推出前后,Pre-IPO成为国内PE投资的主流方式,创业板估值虚高以及整个A股市场上市资源的稀缺,导致PE投资生态的扭曲。近期,尽管在激烈市场竞争下VC/PE投资者开始加大对早期投资的关注,但Pre-IPO吸引力依然未减,PE腐败、突击入股等现象也层出不穷。退市制度的完善,降低了Pre-IPO投资获取暴利的可能性,有利于促进PE市场多元化投资格局的形成。
对于PE投资机构而言,首先需要在投资策略上进行调整,加强对早期投资或者并购、PIPE等类型投资的投入,避免对上市前投资的过度依赖;其次是调整投资项目的评价体系,加强投资项目的源头把控。此前,企业IPO前景或是机构筛选项目的主要标准,而随着退市制度的完善,未来的退市风险成为评价投资项目的标准之一,企业持续成长能力、企业管理方面的漏洞、创始人及管理层道德风险等,都是投资机构需要考虑的因素。
此外,在投后管理方面,企业上市后的退市风险,也对投资机构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未来,PE机构需要强化自己的增值服务能力,主动改善投资项目质量、提高企业经营水平,从源头上降低所投企业未来因经营不善而退市的风险。